國際貿易: 匯票在國際貿易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出口商可以通過向進口商開具匯票,要求在特定時間內支付貨款。匯票可以作為支付方式之一,同時也可以用于融資或信用證等交易。
應收賬款管理: 匯票有助于企業(yè)管理和收取應收賬款。企業(yè)可以要求客戶在特定期限內支付匯票,從而減少拖欠賬款的風險,并優(yōu)化現金流。
完全承兌原則。我國票據法第54條規(guī)定,付款人必須在持票人提示付款的當日,足額付款。通過該條的規(guī)定,可以認為我國票據法在事實上是否認部分承兌的,付款人進行部分承兌的,應視為承兌附有條件,依票據法第43條的規(guī)定,視為拒絕承兌。這在票據法上稱為完全承兌原則。
匯票被拒絕承兌,需寫“拒絕證書”
執(zhí)票人向付款人提示票據,如果付款不予承兌或無法承兌的,都屬于拒絕承兌行為,匯票被拒絕承兌后,除事先說明雖除作拒絕證書外,匯票的執(zhí)票人應讓付款人所在地的公證機關寫出“拒絕證書”,拒絕證書上要寫明拒絕理由、金額、年月日等內容并簽章。執(zhí)票人持“拒絕證書”可向匯票轉讓的前背書人或其它債務人行使追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