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的夜景照明是利用燈光照明來塑造被照建筑物的夜間形象從而對建筑物起到美化、標識的作用,其基本要求為:
1、 突出主題、特征鮮明、強調建筑物形象的塑造;
2、 既要突出重點又要兼顧一般確保照明液晶的總體效果,保證與周圍環(huán)境照明協(xié)調一致;
3、 照明的技術性與藝術性結合;
4、 遵守相應規(guī)劃與規(guī)范要求;
5、 慎用彩色光;
6、 選用合理的照明方式(泛投光、輪廓照明、內透光照明、動態(tài)照明);
7、 節(jié)資節(jié)電;
8、 避免對建筑物內及觀察者產生眩光或光干擾;
9、 控制系統(tǒng)得設計應該靈活;
10、 照明設施要可靠,便于維修。
建筑物夜景照明
建筑物的夜景照明,常用的有泛光照明、輪廓照明、內透光照明等。
建筑立面的泛光照明就是用投光(泛光)燈按設計計算的一定角度直接照射建筑物立面,重塑建筑物的 夜間的形象。其效果不僅能顯現建筑物的全貌,而且能將建筑物的造型,立體感,飾石材料和材料質感,乃至裝飾細部處理都能有效地表現出來。
泛光照明不是簡單地重現建筑物的白天形象,而是利用投光照明的光、色、影的手段,重塑建筑物在夜間更加動人、俏麗、雄偉壯觀的形象。
內透光照明就是利用室內光或裝置在特殊位置的燈具從建筑物內部向外透射光線,形成玲瓏剔透的夜景照明效果。
水景園林夜景照明
水景是園林景觀的重要組成部分。水景的形式很多,有水面開闊,碧波蕩漾的大湖水景,也有溪澗、噴泉、瀑布和水泥池等水景。
其水面的夜景照明方法主要是利用水面造景實景和岸邊樹木及欄桿的照明在水面形成倒影。倒影與實景,相互對照,襯托、正反相映,加上倒影的動態(tài)效果,使人情趣盎然美不勝收。
對于噴泉,瀑布可利用水下照明,將相同或不同顏色的水下燈,按一定圖案排列向上照射,效果神奇,別有情趣。
樹木是構成園林景觀四大要素之一。樹木品種繁多,千姿百態(tài),除美化環(huán)境,供人鑒賞之外,也有調節(jié)和保護環(huán)境的功效。照明應根據樹木高矮、大小、外形特征和顏色區(qū)別對待。
園內道路的照明方法:路是園林的脈絡,從入口將游人引向各個景點。路徑走向蜿蜒曲折,給人創(chuàng)造一種步移景異,曲徑通幽的效果。照明方法應緊扣這一特點進行。
園林中的雕塑小品,標志,一類是觀賞性的;另一類是紀念性的。照明應從雕塑的特征,特別對關鍵的部位如:頭部、神態(tài)、用料、色彩及周圍環(huán)境出發(fā),采用側面自上而下投光,不宜從正面均勻照射,這樣才能造成神態(tài)真實、光彩適宜、立體感強的照明效果。應選擇窄光束燈具配以適當的光源,要避開游人視線的方向,防止眩光干擾。
古典建筑夜景照明
中國古典建筑可謂獨樹一幟,自成體系,在用料、造型及平面和空間布局上均有自己固有的特征。主要建筑居中,其它建筑均根據中軸線向兩側發(fā)展。建筑形態(tài),基本上都由階基、屋頂、屋身三部組成。
中國古典建筑的屋頂往往做成柔和的曲線,四周飛檐高翹,上面覆有青灰瓦或玻璃瓦等,這是中國古典建筑自身的固有特點之一。
因此準確的把握這一特點,用燈光的形式在夜晚將其突出是中國古典建筑照明的關鍵。
用縱橫交錯的端木相疊而成的門拱,成為中國古典建筑的獨特形成。梁柱門拱的油飾彩畫,通過絢麗多彩的圖案來增加建筑的美感。運用適當的燈具選取相宜的光源是中國古典建筑照明的重點。
對于階基的燈光處理鑒于中國古典建筑的布局、形態(tài)、色彩和用料均與現代建筑不同,因此在照明的用光、配色、燈具造型均應以突出古建筑特征,力求準確地表現其特有的古典建筑文化和藝術內涵為出發(fā)點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