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木材是指已經完成原來使用功能后而被廢棄不用的木材或木制品。按不同來源主要包括:*次、第二次木材加工業(yè)產出的加工剩余物,運輸業(yè)及包裝業(yè)產生的廢棄木質材料(如木質托盤、包裝箱板、集裝箱板等),城市街道及公園等地綠化過程中修剪樹木產生的枝丫材與灌木,房屋建筑與拆遷產生的廢舊木材(包括素面模板、實木模板及覆膜三聚氰胺水泥模板、廢舊門窗、地板、橫梁、樓板、扶梯、隔板等),家庭及辦公用木制品更新?lián)Q代所產生的廢舊家具(如桌椅、床、書櫥、櫥柜、木沙發(fā)等),日常生活中一次性木餐具(木竹筷、雪糕棒等),經過防腐、阻燃處理的廢棄木材,其他如淘汰的鐵路用枕木及輸變壓電用電桿等。
其實收購回來的木材可以分為幾類,從其廢舊程度來說,有的木材是還是大塊的可以說是有規(guī)則形狀的木材,那這樣的比如廢舊木方,這樣的廢木材大部分是從建筑用的木料上拆下來的,一是由于沾染了污灰水泥或者由于使用時間有一些長不是太過的原因而廢棄不用,像這樣的木材呢,木材加工廠拿回來可以稍做加工做成木托盤,木腿之類的東西,而且還容易處理,所以一般的木材收購人員都愛收這樣的木料。
廢舊木材制造細木工板芯條主要工序:起釘或剔除金屬物(手工)→定長度、寬度(鋸截、單片圓鋸機)→定厚度(簡易多片圓鋸機)→打包(手工)→入庫待運。
由于芯條加工工藝簡單、設備投入少(1萬~2萬元)、場地要求不大(50~100m2)、人員投入少(3~15人),所以在調查區(qū)域內,以國道或鄉(xiāng)道為主要運輸通道形成芯條加工中心和細木工板區(qū)域制造中心,以村或鎮(zhèn)為單位,集中聯(lián)片有大量芯條加工戶進行廢舊實木木材加工芯條(當?shù)厮追Q解小板)。
農戶加工廢舊木材使用的設備主要有單片圓鋸機、多片圓鋸機,單片圓鋸機用于定芯條的寬度和長度,多片圓鋸機用于定厚;細木工板廠加工設備主要有熱壓機、砂光機、縱橫截鋸、輥筒涂膠機;膠粘劑由專門的制膠戶提供。
芯條尺寸主要按細木工板生產的要求,芯條厚度統(tǒng)一為15mm,寬度一般為50mm,長度不限,一般在1m以下。因為收購的廢舊實木木材基本為干材(氣干材),所以生產過程中不需要進行干燥處理,并且木材經多年使用其尺寸穩(wěn)定性較好,可以直接加工成細木工板芯條。
人們在木材回收的時候,不論采用的是哪種方式,一定要判斷出所回收的這個東西的利用價值,根據(jù)它利用價值的空間給出它應有的價格。一定不要執(zhí)著地根據(jù)某一個標準給出價格,那樣會使誤判這種東西的質量,使自己受到不少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