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軍訓證明怎么開?如果學生是患傳染病正在傳染期者,需要正規(guī)醫(yī)院身體情況證明,有的學校比較嚴就必須開三甲醫(yī)院的證明。參加軍訓是每個公民的義務。拿上病例,到你們當地的醫(yī)院開個證明,記得要讓醫(yī)院蓋個章子。這樣到學校把兩樣東西交了就行了,學校會讓你休息的,畢竟這是關系人健康的事。
病歷的定義可歸納為:
①是關于患者疾病發(fā)生、 發(fā)展、診斷、 情況的系統(tǒng)記錄;
②是醫(yī)療活動過程中經過歸納、分析、整理,并按規(guī)定的格式和要求書寫的檔案及資料總和;
③并不是過程中的所有資料都是病歷,比如一些臨時性的文件(典型的如:入院須知、輔助檢查申請單。報告單屬于病歷,但病理切片、X線片等不屬于,也不會歸入病案保存);
④病歷在經病案管理人員整理后歸檔到病案室,病歷將轉變?yōu)椴“福?
⑤具備法律效應。
住院病歷一般項目:姓名,性別,年齡,婚姻,民族,職業(yè),出生地,現住址,工作單位,身份證號,郵政編碼,電話,入院時間,記錄時間,病史敘述者(注明可靠程度)。填寫要求:(1)、年齡要寫明“歲”,嬰幼兒應寫“月”或“天”,不得寫“成”、“孩”、“老”等。(2)、職業(yè)應寫明具體工作類別,如車工、待業(yè)、教師、工會干部等,不能籠統(tǒng)地寫為工人、干部。(3)、地址:農村要寫到鄉(xiāng)、村,城市要寫到街道門牌號碼;工廠寫到;車間、班組,機關寫明科室。(4)、入院時間、記錄時間要注明幾時幾分。(5)、病史敘述者:成年患者由本人敘述;小兒或神志不清者要寫明代訴人姓名及與患者的關系等 .
現病史:現病史是病史中的主體部分。圍繞主訴,按癥狀出現的先后,詳細記錄從起病到就診時疾病的發(fā)生、發(fā)展及其變化的經過和診療情況。其內容主要包括:(1)、起病時間、緩急,可能的病因和誘因(必要時包括起病前的一些情況)。(2)、主要癥狀(或體征)出現的時間、部位、性質、程度及其演變過程。(3)、伴隨癥狀的特點及變化,對具有鑒別診斷意義的重要陽性和陰性癥狀(或體征)亦應加以說明。(4)、對患有與本病有關的慢性病者或舊病復發(fā)者,應著重了解其初發(fā)時的情況和重大變化以及近復發(fā)的情況。(5)、發(fā)病以來曾在何處做何種診療(包括診療日期,檢查結果,用藥名稱及其劑量、用法,手術方式,療效等)。(6)、與本科疾病無關的未愈仍需診治的其他科重要傷病,應另段敘述。(7)發(fā)病以來的一般情況,如精神、食欲、食量、睡眠、大小便 、體力和體重的變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