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的返還期限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借款展期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出借人申請展期。出借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借款與利息、費用等的償還順序
借款人除償還借款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費用的,當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并且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應當按照實現(xiàn)債權的有關費用、利息、借款的順序抵充。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jù)、收據(jù)、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jù)。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jù)、收據(jù)、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jù)的抗辯,人民法院經(jīng)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民間貸款必須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
一般來說,民間貸款是合法的,但必須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民間個人借貸的利率由借貸雙方協(xié)商確定,但協(xié)商的利率不能超過法律規(guī)定的上限。
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民間借款抵押合同是合法的
民間借款抵押合同是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進行的民事法律行為。只要抵押合同滿足法律規(guī)定的生效要件,合同即有效。借款抵押合同中需要包括合同當事人具備民事行為能力、表達真實意思等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