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通常為三年。
如果借條中注明了還款日期,訴訟時效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三年;如果借條中沒有注明還款日期,則表明該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確,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必須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借貸雙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后未達成補充協(xié)議,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民間借貸糾紛中所謂“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有兩種情形:一是出借人所在地,二是借款人所在地。
借款展期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出借人申請展期。出借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借款與利息、費用等的償還順序
借款人除償還借款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費用的,當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并且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應當按照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利息、借款的順序抵充。
私人借貸,是指個人或組織之間進行的資金通融活動,而不是通過金融監(jiān)管部門批準設立的行為.更加具有時效性,更方便,更靈活。在實際生活中,一些人常常由于來借錢的是親戚朋友,便出于感情或因為信任,在發(fā)生借貸行為時,沒有簽訂字據.這樣的情況下,一旦借款人拒絕承認借款行為的發(fā)生,出借方就很難保護自身權益不受侵害.即使將案件提交法院,由于不能提供證據,也將敗訴.因此,雙方一定要簽訂書面借款協(xié)議,列出借人與借款人雙方的姓名,借貸的類型,貨幣,金額,借款時間,還款期限,借款用途,利息,什么方式還款等等信息,并簽字、按手印、蓋章,各方均持有一份,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