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雙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后未達成補充協(xié)議,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民間借貸糾紛中所謂“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有兩種情形:一是出借人所在地,二是借款人所在地。
民間借貸中存在大量現(xiàn)金借貸情形,出借人沒有要求借款人簽署收款收據(jù),一旦借款人反悔稱只寫了借條實際上沒有收到款項時,作為出借人很難證明已經(jīng)實際支付款項。因此,在借貸中盡量采用轉(zhuǎn)賬支付尤其是大金額借貸。
私人借貸是指非金融機構的貸款,由個人與個人之間協(xié)議確定貸款方式。具體如下:1、私人借貸可以通過雙方協(xié)商,簽訂借貸合同的方式辦理;2、私人借貸可以通過邀請見證人,在見證人見證下辦理;3、私人借貸可以通過申請公證的方式辦理;4、私人借貸辦理,相對于銀行機構辦理貸款,手續(xù)較為簡單。
正規(guī)的純私人放款可以為借款人提供靈活的融資方式,但需要謹慎選擇出借人,并確保貸款交易合法合規(guī)。這種類型的貸款適用于那些有明確還款計劃和信譽良好的借款人,可以幫助他們滿足各種個人和商業(yè)資金需求。與出借人之間的合作應建立在互信和明智的財務決策基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