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是指動力驅動,利用沿剛性導軌運行的箱體或者沿固定線路運行的梯級(踏步),進行升降或者平行運送人、貨物的機電設備,包括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等。
特種設備許可認證范圍:
鍋爐制造資質、壓力容器制造資質、壓力管道制造資質、壓力管道元件資質、閥門制造資質、無縫鋼管制造資質、焊接鋼管制造資質、密封件制造資質、閥門鑄件制造資質、電梯制造資質、乘客電梯制造資質、貨載電梯制造資質、電梯安裝改造維修資質、起重機械制造資質、橋式起重機制造資質、門式起重機制造資質、塔式起重機制造資質、升降機制造資質、立體車庫制造資質、升降平臺制造資質、壓力管道安裝資質、客運索道制造資質、游樂設施制造資質、特種設備資質。
受理
發(fā)證機關收到申請資料后,對于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受理,出具電子(或者書面)形式的《特種設備行政許可受理決定書》。
鑒定評審
試制造及質保體系試運行完成后,約鑒定評審機構進行現(xiàn)場評審?,F(xiàn)場鑒定評審工作程序,一般包括首次會議、現(xiàn)場巡視、分組審查、情況匯總、交換意見、總結會議?,F(xiàn)場鑒定評審工作結束時,鑒定評審組應當將發(fā)現(xiàn)的問題向申請單位通報,簽署《特種設備鑒定評審工作備忘錄》,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