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民法總則的規(guī)定,私人借貸關系中,債權人或者債務人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后的三年內未提起訴訟,那么之后則不受法律的保護。私人借貸深受許多急需用錢的小伙伴的喜愛,但是也有不少遭遇高利貸的暴力催收,從此便陷入“利息比借款本金還高”的困境。各位存在私人借貸關系的小伙伴需要注意私人借貸不受法律保護的情形,不要因此使自己的利益遭受更大的損失。
雖然私人借貸不像銀行或者專門的借貸機構那么正式,但是無論是關系多好、多鐵的私人關系仍是需要簽訂有效的借款協(xié)議。因為這份借款協(xié)議是私人存在借貸關系的證據(jù),可以在催收債款事提供合法的理由。如果沒有一分借款協(xié)議,那么私人借貸的事實則很難被證明。
私人借款的應用狀況廣泛,借款人可以借款來創(chuàng)業(yè)、購買房產、旅游等目的,出借人也可以通過借款來獲取回報。在進行私人借款之前,雙方一定要明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額,以便雙方都有充分的準備。同時,借款人需要在履行還款義務的同時,保證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私人借款需要制定詳細的借款合同,包含借款金額、利率、還款方式、還款期限、逾期還款的懲罰等內容。借款合同應該明確詳細,以免后期產生任何爭議。在進行借款之前,借款人應該對自己的還款能力進行充分的估算。如果借款人已經有較多的債務,無法保證還款能力,就應該慎重考慮借款問題。
那些借貸行為無效: (1)企業(yè)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 (2)企業(yè)以借貸名義向社會非法集資。 (3)企業(yè)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fā)放貸款。 (4)企業(yè)之間借貸不屬于民間借貸范疇,企業(yè)之間借貸因違反金融法規(guī)而屬于無效。 (5)“做會”不屬于民間借貸,其行為本身不受法律保護,除了“會腳”的“會錢”本金部分受保護外,“做會”的“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護。“做會”吸收公眾存款數(shù)額在20萬元以上的,或者“會腳”人數(shù)在30戶以上的,或者造成“會腳”直接經濟損失數(shù)額在10萬元以上的,“會頭”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會腳”以“做會”的名義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會頭”還錢,法院一般不予立案受理,只能通過“清會”方式處理。 (6)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借貸行為。如違法提供賭資、提供走私資金、為涉嫌犯罪的人提供逃跑的資金等,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可收繳財產、罰款、拘留;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