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棺葬
中國古代葬式的一種。即人死后,親屬殮遺體入棺,將木棺懸置于插入懸崖絕壁的木樁上,或置于崖洞中、崖縫內,或半懸于崖外。往往陡峭高危,下臨深溪,無從攀登。
二次葬
許多原始文化認為死者自人世通往冥府,中間須歷經若干過程,因此死後未腐爛仍待若生人,須供飲食,留置家中,由家屬陪侍。印尼人對腐屍流出之血水仔細處理,有時還以食米吸收血水;爪哇巴里島人認為死者要經過42天才會完全離家;羅馬尼亞人葬後須定期掘出骨頭,兒童3年、青年5年、老人7年,以酒及水清洗後置入亞麻布袋內,送到教堂作第二次埋葬,至此喪家始能恢復一般社交往來。北美休倫族人,印第安人之一種的二次埋葬系采集體方式,每10~12年舉辦一次靈魂節(jié),屆時死者尸骸均移至社區(qū)墓地集中埋葬。若干南美及歐洲國家因土地不多,亦在埋葬3~5年后將骨骸掘出,置于壁龕或骨罈里,或移至公有墓地集中安葬。
大殮:當著家屬的面,將死者移入鋪有褥子的棺材,蓋上被子,釘上釘子封棺。富裕的人家可能用內棺和放置隨葬品的外棺兩層。
出殯和下葬:把棺材送到墓地埋葬。出殯開始的標志是孝子將一個瓦盆摔碎,稱為“摔盆兒”。由孝子執(zhí)“引魂幡”帶隊,有樂隊吹打,沿途散發(fā)紙錢到墓地。下葬儀式有風水師協(xié)助。
守孝:按儒教的傳統(tǒng),孝子應該守護在父母墓的周圍三年(每個人在三歲前,基本都不離開父母懷抱,此三年感念父母恩,很多村莊也是這樣產生的),期間避免娛樂、飲酒食肉、夫妻同房等。
牌位:家人用香燭祭品供奉寫有死者名字的牌位。
掃墓:親友于清明節(jié)(介之推于這一日去世)期間修理、打掃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