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章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的效力,凡是以公司名義發(fā)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上面都是蓋公章。公司注冊完成,領取完營業(yè)執(zhí)照,一定要到指定刻章店刻制公章。
2、財務章
財務章主要用于銀行的各種憑據(jù)、匯款單、支票的用印。財務章也是公司注冊下來必須刻制的。
3、法定代表人章
法定代表人的私章,經(jīng)常被叫做“法人章”(但其實這種說法不準確),主要用于公司有關決議,以及銀行有關事務辦理。
4、章
章顧名思義和相關,申領時要用,給別人開的時候要蓋。章上面刻有公司的名稱和稅號。有些公司剛成立的時候沒有要自行開票,也可以暫時不刻制章。
5、合同章
合同章多用于業(yè)務員帶出去和客戶簽合同。不過合同章并不是一個必須刻制的印章,因為在合同上蓋公章具有相同的法律相應。
要知道,這些印章不是你想刻就能刻,想補就能補的,因為刻制印章需要經(jīng)過公安局的備案,所以不論是遺失補章還是變更重刻,都有一定的流程和必需的資料。
公司如果變更了名稱,公章、財務章、章等都需要重新刻制;
如果是由舊執(zhí)照換成“一照一碼”的新執(zhí)照(即原稅號變?yōu)楝F(xiàn)在的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需要重刻章;
換領印章指的是公司印章使用年限久,使用頻繁、磨損嚴重、輪廓殘缺、字面模糊…為了保證印章的合法性和嚴謹性,現(xiàn)在重新刻一枚。
一般來說,公司成立3個月內(nèi),個體戶成立6個月內(nèi),需要攜帶刻章密碼到指定刻章店刻章,如果超過這個期限,想要再刻章,就得特別辦理。
即使公司注銷了,也不能私自銷毀印章,必須要到原來備案的公安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