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埋法:將殘余填入已準備好的坑中蓋上壓實,使其發(fā)生生物、物理、化學變化,合成有機物,抵達減量化和無害化的意圖。但長時間以來,我國大部分城市都是選用露天堆放、自然填溝和填坑等方法處置,沒有任何防護辦法,使大量殘余污水由地表滲入揭露,對城市環(huán)境和揭露水源構成嚴重污染,因此這種殘余處置方法已漸漸被淘汰。
2、平息法:平息法是將生活垃圾置于高溫爐中,使其間可燃成分充分氧化的一種方法,發(fā)生的熱量用于發(fā)電和供暖。這種方法的弊端是在平息殘余時發(fā)生二惡英氣體,因而只需對平息發(fā)生的有毒有害氣體間斷一系列的處置,該法才干完成環(huán)保。一起平息處置的前期投入較大,樹立一個日處置殘余1000噸的平息爐及從屬熱能收回設備,大約需求7-8億元錢。
3、堆肥法:將生活殘余堆積成堆,保溫70℃,貯存、發(fā)酵,借助殘余中微生物合成的才干,將有機物合成成無機營養(yǎng)。經過堆肥處置后,日子殘余變成衛(wèi)生的、無味的腐殖質。既處置殘余的出路,又可抵達在資源化的意圖,可是日子殘余堆肥量大,營養(yǎng)含量低,長時間運用易構成土壤板結和揭露水質變壞,所以,堆肥的規(guī)模不易太大。
4、資源化處置:對城市生活垃圾間斷仔細分類,然后根據分類后殘余的不同性質分別選用適宜的方法處置,使不同種類的殘余均能加以使用,然后真正做到殘余的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一般將城市殘余分為以下四組:
(1)材料殘余組:玻璃、磁性或非磁性金屬、廢紙、橡膠、塑料。
(2)有機殘余組:廚房殘余、生物殘余。
(3)無機殘余組:爐灰渣、磚瓦、陶瓷等。
(4)有毒有害殘余組:廢舊電池、廢熒光燈管、殺蟲劑容器、過時、醫(yī)療廢物以及廢電視機、電話、電腦等廢舊電器的電子殘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