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學是指因病或事或其它原因暫時停止上學,學籍還保存在該學校。休學期滿后返校繼續(xù)學習。學生要求休學,必須由本人書面申請(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等),所在學院提出意見,報教務處審批。
1、學生由于生病原因,經校醫(yī)院提出病情診斷意見和休學建議,由學生向所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休學申請表。
2、院(系)領導審批后,報送教務處教務管理半公室。
3、教務處教務管理半公室審核后對符合休學條件者,出出離校通知單。
4、學生憑離校通知單辦理離校手續(xù)。
5、學生憑已全部周轉完的離校通知單到院教學半領取休學證明回家休養(y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