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擔保形式包括:抵押擔保、抵押擔保、質押擔保等。此外還包括:共同擔保、一般保證、連帶責任保證、額保證。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一個特定物的占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民法典的規(guī)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民間借貸保證可有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兩種方式。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條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款項至第三項規(guī)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guī)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四百零三條以動產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