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州,個人公積金的提取可以通過多種方式進行,包括但不限于購房、建造或翻修住房、租房、退休、出境定居等。具體操作流程和條件如下:
購房:在廣州市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或在本市或戶籍所在省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或在廣東省其他城市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可以提取公積金。
租房:在廣州市行政區(qū)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房自住的繳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提取公積金。
退休:達到退休年齡的繳存人可以提取公積金。
出境定居:出境定居的繳存人可以提取公積金。
其他情況:包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繳存人,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申請?zhí)崛∑涔e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