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網(wǎng)絡平臺,一搜索“急用錢”“缺錢”這樣的字眼,會蹦出來一堆尋求私人放款方式的求助問題。
誠然,私人放款不必經(jīng)過銀行這道關卡,也不用走征信的流程,在著急用錢時方便很多。但是稍有不慎,借錢時的“方便”就會成為還款日時的麻煩。
私人貸款有以下這些可能會被利用的“陷阱”,我們千萬不能掉以輕心。
一.可能會在借條上更改借款金額
大家一般在寫欠條時都會有風險意識,將借款的金額用大寫數(shù)字表示,這是一個不必多說的常識。但是也會有一些朋友圖省事或者一時大意,借款金額沒有用大寫表明,在這種欠條沒有寫清楚的情況下,放款方如果動了歪心思,就可能會在空白處追加金額。
我們認真想想,本來就是私人借款,借條是的證據(jù)。借款金額被動手腳改了,我們要還的錢遠遠超出了原來借款金額,但是沒有證據(jù),也申訴無門,真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二.借條沒有寫利息
有一部分人因為著急用錢,在借錢時完全沒有了原則和底線,不管三七二十一,看都不看對方約定的條款,就匆忙簽上自己的名字答應。這種情況很可能落入“霸王條款”的圈套,借條上如果沒有寫利息,還錢的時候全憑對方一張嘴來說,這和高利貸有什么區(qū)別呢?
三.故意寫錯借款人姓名
一些朋友借錢時耍了個心眼,故意把借條上的名字寫錯,比如“小王”,他可能趁放款人不注意的時候偷偷寫成“小土”。等到放款人到了約定還款日期去要回自己的錢時,借款人就不認賬了,拿出借條一看,上面的確不是對方的名字。這樣的話,自己的這筆錢可能就是白白送給對方了。
四.假借他人之手寫借條
有時候大家可能會遇到這樣的場景:一個人剛剛準備在借條上簽字,突然嚷嚷著自己的筆有問題,說要出去借一支,回來的時候借條已經(jīng)麻溜的簽好了名字。
這個時候放款人可能已經(jīng)落入了對方布的局。對方出去的時候托別人在借條上簽上自己的名字,等到還錢的時候翻臉不認人,說錢不是自己借的,借條壓根不是自己簽的名。就算這個時候去找有關機構幫忙,一驗字跡的確不是對方的,到哪里去說理呢?
分析到這里,筆者不得不提醒大家,不要輕易把錢借給不熟悉的人,在借錢時也要弄清楚對方這筆借款的用途。另外,在借款或者放款時,一定要提高風險意識,反復檢查借條,尤其是日期、利息、借款金額、名字這些方面,越仔細越好,確定上面沒有漏洞可以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