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承包方或供貨方:
(1)減少由于繳納現(xiàn)金保證金引起的長時間資金占壓,獲得資金收益;
(2)與繳納現(xiàn)金保證金相比,可以使有限的資金得到優(yōu)化配置;
(3)權益得到更好地維護。
2、對業(yè)主或買方:
(1)合理制約承包人、供貨方行為,良好維護自身利益;
(2)避免收取、退回保證金程序的繁瑣,提高工作效率。
銀行履約保函擔保多見于一些工程承包、物資采購等項目中,在這些項目實施過程中,一般是由業(yè)主或買方向承包方提出履約保函的要求,目的在于制約對方的行為,保證施工項目可以保質保量地完成。一旦承包方沒有按合同中約定的方式履行自己的義務,業(yè)主或買方就可以獲得賠償,維護自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