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一般的小偷都是知道房子里沒人再去偷東西的,而且偷得都是一些值錢的物品或者現金,不會對衣服或者鞋子感興趣,因為他們知道這些東西賣出去不值錢,還要冒風險??墒墙K26歲的蔣某偷東西只偷女性的內衣,不偷金銀首飾。 從監(jiān)控中可以看到,當天蔣某肆無忌憚的走進被害人袁某家中的院子內,偷取了她的內衣,隨后被袁某的丈夫王某現場抓獲,并報了警。 經過民警的審問得知,蔣某沒有穩(wěn)定工作,每天游手好閑,在今年的2月份開始游走周邊幾個村子,專門偷取女性的內衣,涉案6起,問其原因,蔣謀稱,尋求刺激。 經過律師的介紹,雖然蔣某偷取的女性物品價值不是很大,但是蔣某多次的偷盜行為已經觸犯我國刑法,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刑事責任。目前案件正在審理當中。 對此,小編想說,26歲的年輕小伙子有手有腳干什么不好,非要干這種變態(tài)的事情,最后連自己的名聲都毀了,以后誰還敢你和相處?最后也希望孩子的家長等孩子出來之后,一定要好好的勸說,不能繼續(xù)再讓他干違法亂紀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