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往史是指患者本次發(fā)病以前的健康及疾病情況,特別是與現(xiàn)病有密切關系的疾病,按時間先后記錄。其內(nèi)容主要包括:(1)、既往一般健康狀況。(2)、有無患過傳染病、地方病和其他疾病,發(fā)病日期及診療情況。對患者以前所患的疾病,診斷肯定者可用病名,但應加引號;對診斷不肯定者,簡述其癥狀。(3)、有無預防接種、外傷、手術史,以及、食物和其他接觸物過敏史等 .
住院病歷一般項目:姓名,性別,年齡,婚姻,民族,職業(yè),出生地,現(xiàn)住址,工作單位,身份證號,郵政編碼,電話,入院時間,記錄時間,病史敘述者(注明可靠程度)。填寫要求:(1)、年齡要寫明“歲”,嬰幼兒應寫“月”或“天”,不得寫“成”、“孩”、“老”等。(2)、職業(yè)應寫明具體工作類別,如車工、待業(yè)、教師、工會干部等,不能籠統(tǒng)地寫為工人、干部。(3)、地址:農(nóng)村要寫到鄉(xiāng)、村,城市要寫到街道門牌號碼;工廠寫到;車間、班組,機關寫明科室。(4)、入院時間、記錄時間要注明幾時幾分。(5)、病史敘述者:成年患者由本人敘述;小兒或神志不清者要寫明代訴人姓名及與患者的關系等 .
申請免測證明的條件 通常情況下,申請免測證明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確實存在身體狀況等原因,導致無法參加體能測試。 需要提供三級甲等及以上醫(yī)院的相關證明。 請注意,不同學校對免測證明的具體要求可能會有所不同。因此,在申請前,一定要仔細閱讀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確保滿足所有條件。
學生患傳染病正在傳染期者。正規(guī)醫(yī)院身體情況證明。 學生患重病正在住院或正在期者。但需在軍訓開始前,由學生本人提岀書面申請并附學校醫(yī)院或昆明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經(jīng)學生所在學院簽字蓋章,報校人武部批準免訓后,到教務處辦理改修其它課程償續(xù)。